本招标项目华美物业鼓北嘉园小区秩序维护服务(项目名称)已由有关部门批准,所需资金来源已落实,本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招标人为徐州华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江苏广厦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项目招标事宜。
2.1项目编号:JSGS20251014201-1
2.2项目名称:华美物业鼓北嘉园小区秩序维护服务
2.3华美物业鼓北嘉园小区概况:该项目坐落于徐州市鼓楼区中山北路西侧,小区命名为鼓北嘉园,2010年10月份上房。总占地面积约13万平方米,建筑面积约20万方,绿化占35%,5栋小高层、2栋高层、29栋多层。小区有一期、二期四个出入口,行人及车辆均可进出。配有智能化监控系统。
2.4招标范围及内容:鼓北嘉园小区秩序维护服务,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安排人员,人员要求如下:
(1)年龄要求:18周岁以上,55周岁以下;
(2)身高要求:男:170cm以上;女:160cm以上;男女不限,身体健康;
(3)工作经验:一年以上物业秩序维护工作经验。
(4)监(消)控室:要求持证上岗(中级消防设施操作员证),需不低于2名人员。
(5)保安人员要求持证上岗(保安证)。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用户需求书”。
2.5 服务地点:徐州市鼓北嘉园小区。
2.6 服务期限:1年,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安排人员。
2.7 服务标准:《普通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服务等级标准》(中物协[2004]1号)二级标准。
2.8 承包方式:(1)包员工(含人员服装,服装禁止含有秩序维护公司名称及logo)、包设备、包工具、包安全等。中标人负责承担员工工资、保险、劳保福利、节假日加班费及其他一切费用。
(2)中标方负责承担员工工资保险、劳保福利、节假日加班费、税金等及其他一切费用。中标方的经营管理、招聘录用等需要符合国家和政府相应法律要求。中标方应该严格对派驻招标方的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和管理,如发生劳动争议、财产损失及人员伤亡等安全问题,责任均由中标方承担。
2.9标包划分:共1标包。
3.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 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保安服务许可证》。
3.3 物业秩序维护人员须持有保安证,消防中控室人员须持有中级消防设施操作员证(不低于2名)。
3.4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 投标人不得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1.4.3任何一种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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