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1#煤场外东北侧、灰库区域、辅助楼区域地面硬化项目招标人为江苏徐矿综合利用发电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自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 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招标内容
招标范围:
1、1#煤场外东北侧地面硬化,约450平方米。(东北门向北至围墙为界,向东区域至入口)
2、
现有三个灰库,施工区域位于#1、#2灰库北侧部分破损地面。约360平方米。
3、
辅助楼南侧办公楼北侧铺设沥青路面亮化,通道宽度3.6米,长度95米,约350平方米。此道路共有φ700污水井6处,400*600雨水篦子4处。300*300通讯井3处。对此路段所有井及篦子同步抬升更换与地面齐平,雨水口与检查井的施工应与道路同步施工进行并更换。
(具体要求详见技术协议)
项目地点:江苏徐矿综合利用发电有限公司内
质量标准:详见技术协议。
工期要求: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具体以甲方通知为准。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以及订立并履行合同的能力,投标人应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具备承担本投标项目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4)、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只能有一家参加投标。
5)、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专用资格条件
3.2.1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自2022年11月1日起)必须具有3个及(单项合同50万元以上)以上沥青、混凝土路面新建或维修施工业绩,且运行良好。须提供合同及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3.2.2投标人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或公路路面工程专业承包资质贰级及以上资质;
3.3、本项目不接受被列入招标单位及上级公司联合惩戒供应商名单(惩戒期内)的企业和个人投标;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违法分包。
4.投标保证金的缴纳
4.1本项目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壹万元(RMB:10000元);
4.2投标保证金缴纳账户:
账户名:江苏徐矿综合利用发电有限公司
账 号:524858206491
开户行:中国银行贾汪支行
4.3本次采用电汇形式(必须从投标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汇出),投标保证金在购买招标文件时起交至招标人账户,无论任何理由,投标保证金未及时支付的均视为自动放弃本次投标活动。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招标公告发布时间:2025年11月14日至2025年11月21日。
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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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