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徐矿电厂至经开区管网工程(一期)工程施工区域复垦项目(项目名称)已由有关部门批准建设。
招标人为江苏徐矿贾汪热力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江苏广厦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项目招标事宜。
2.1项目编号:JSGS20251223101
2.2招标项目名称:徐矿电厂至经开区管网工程(一期)工程施工区域复垦项目
2.3招标范围及内容:施工区域复垦整平、回填恢复等,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全部内容。
2.4建设地点:徐矿电厂至经开区管网工程(一期)工程施工区域。
2.5工期要求:2026年3月1日前完工
2.6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和地方设计技术规范、标准及规程要求,确保通过相关部门的审批)。
2.7标段划分:1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
3.2投标人应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及以上资质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未处于暂扣期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3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同时具备《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是指: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③在其他单位担任法定代表人)。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项目负责人不得在其他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检员、安全员、施工员任一职务。
(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4根据《省住房城乡建设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工作的公告》(〔2018〕第6号),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资质动态监管结果处于不合格状态的,将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企业动态资质查询信息以“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发布的信息为准)。
3.5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6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未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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