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编号:B3200001805067669
2.项目内容:装载机、挖掘机、扫路车、洒水车、吊车、叉车等特种车辆维修。(明细见报价单)
3.服务要求:大型配件要求为原厂配件,小型配件为原厂或同质量配件(维修部分质保不低于6个月);除配件费用、维修工时费、往返路费外不再支付其他费用;精通各种装载机、叉车、吊车、挖掘机、洒水车等特种车辆的维修与保养,能够迅速准确的判断出车辆故障原因,尽可能的减少维修时间。
4.维修时间:经鉴定需要大修的10日内完成,经鉴定小修的7天内完成,正常保养的2天内完成。需要从疆外采购的特殊配件,维修期可延长10天
5.合同期限:12个月(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计算)
6.维修地点:新疆阿克苏地区库车市阿格乡天山公司
7.具体型号规格:详见报价单
2.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3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2.4投标人不得为“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om)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4.1本项目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 贰万陆仟元整(RMB 26000 元);
账户名:徐州矿务(集团)新疆天山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账 号:6500 1695 1000 5000 3347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库车县支行营业部
4.4本次采用电汇形式(必须从投标人基本存款账户汇出,投标人缴纳投标保证金时需备注投标项目及单位名称),投标保证金在购买招标文件时起交招标人公司账户,无论任何理由,投标保证金未及时支付的均视为自动放弃本次投标活动。
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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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