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电镀加工承揽(再制造:镀锌)入围供应商库(项目名称)已由有关部门批准,所需资金来源已落实。
招标人为:徐州华东机械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江苏广厦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项目货物加工采购招标事宜。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编号:JSGS20250511501
2.2招标项目名称:电镀加工承揽(再制造:镀锌)入围供应商库
2.3招标范围及内容:
(1)电镀加工承揽(再制造:镀锌)入围供应商库,投标人按照招标人要求完成旧品销轴、导向套等镀锌,投标人须具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以及实施项目需要配备相应加工设备、检验设备、工艺、技术人员、质检人员、工作人员以及实施项目需要配套的其他工装工具等(符合安全环保要求)。招标人对投标人进行综合评分依次排序,招标人在后续的业务计划分配中将依据供应商情况、维修产品工艺、交货工期、项目区域等要求,组织合格入围供应商进行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库内比选等方式,确定最终单项业务承揽供应商及结算价格,并签订单项业务承揽合同,具体结算以招标人确认的实际工程量为准,招标人将对入围供应商定期进行考评,依据考评结果实行淘汰制。
2.4交货地点范围:徐州地区、新疆阿克苏地区及周边、新疆乌鲁木齐市及周边、陕西省神木市及周边(或内蒙古鄂尔多斯市)、甘肃省平凉市及周边、陕西省咸阳市及周边、山西省太原市及周边、宁夏石嘴山市及周边等区域。
2.5交货期:按项目使用单位要求,每批次加工工期按照对应的“业务加工委托书”工期为准。
2.6服务期限:供应商入围有效期两年,根据招标人具体项目要求,每批次维修工期按照对应的单项合同工期为准。
2.7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行业现行相关标准及技术要求)。
2.8标包划分:共分1个标包。
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投标人须为具有生产、制造能力和运行经验的生产厂商,具有针对招标项目的固定的生产经营场地(需提供权属证明或租赁合同等有效证明材料),并具备环保相关资质(排污许可证)。
3.3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及“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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