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为 江苏宝通物流发展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自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场地租赁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编号:BTWLZLZB20250610
项目名称:江苏宝通物流发展有限公司4号库以东场地招租
招租数量:29.5亩场地,租赁期限为1年
地点:江苏宝通物流发展有限公司4号库(金达铁路)以东水泥硬化场地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通用资格: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符合政府职能部门的相关规定。
3.3投标人企业财务经营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4.投标保证金的缴纳
4.1本项目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10000元
4.2投标保证金缴纳账户:
开户名称:江苏宝通物流发展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淮海西路支行
账 号:1106020609200212155
4.3投标保证金采用电汇形式(电汇时须备注:江苏宝通物流发展有限公司租赁投标保证金,加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投标保证金在开标前电汇至招标人账户,无论任何理由,投标保证金未及时支付的均视为自动放弃本次投标活动。
4.3投标保证金必须以对公账户转入,不允许以私人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付款人必须与参与投标的单位名称一致。如中标后,投标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合同履行结束后无息退回;如未中标,投标人申请投标保证金退款后无息退回。
5.招标人招租要求
5.2该场地按照目前现状出租。
5.3该场地不接受危化品行业、环境污染类行业投标。
5.4场地按照先付租金后使用原则,具体支付方式以《租赁合同》规定支付。因城市建设等需要而被纳入市政规划拆迁范围的或因招标方及其上级主管部门政策调整征用、拆迁的,及其他非因招标方原因导致招标方提前终止合同的,招标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5.5水电费按照实际使用量结算。
5.6履约保证金为一个月租金。
5.7投标人中标后不得以任何方式转租。
5.8可现场踏勘。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招标公告发布时间:2025年 6月12日9:00至2025年 06月18日17:00。
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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