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贵州榜上磷矿主井提升机房土建工程专业分包(项目名称)已由有关部门批准,所需资金来源已落实。
招标人为江苏省矿业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安装分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江苏广厦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受甲方委托具体负责本项目招标事宜。
2.1招标项目名称:贵州榜上磷矿主井提升机房土建工程专业分包
2.2项目编号:JSGS20250614901
2.3招标范围、内容及要求: 贵州榜上磷矿主井提升机房土建工程,包括以下内容:
(1)钢板夹心门(防火型)17.28㎡;
(2)钢板夹心门34.64㎡;
(3)断热铝合金窗152.22㎡;
(4)多孔砖墙8.71㎡;
(5)砌块墙468.21m³;
(6)钢板墙板559.18㎡;
(7)单型压板屋面470.94㎡;
(8)墙面装饰抹灰(内、外墙)670㎡。
2.4建设地点:贵州省福泉市牛场镇榜上磷矿
2.5工期要求:30日历天
2.6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及行业有关规范、标准)
2.7标段划分:共一标段。
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3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持有《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或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其他公司担任法定代表人,不得是个体工商户经营者;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其他公司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变更信息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系统的变更备案信息为准。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项目负责人不得在其他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检员、安全员、施工员任一职务。
(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4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5失信被执行人惩戒执行苏信用办〔2018〕2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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