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EPC项目联合体设计合作单位(项目名称)已由有关部门批准建设,所需资金来源已落实。
招标人为徐州长城基础工程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江苏广厦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项目招标事宜。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2 项目名称:EPC项目联合体设计合作单位
2.3 项目概况:根据工程总承包项目的相关政策规定,为符合投标资格要求,招标人决定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公平、公正、择优选择工程总承包项目联合体设计合作单位,与招标人组成联合体参与EPC项目的投标活动。具体详见招标文件项目要求及合同要求等内容。
2.4 招标范围及内容:
与招标人组成联合体参与EPC项目的投标活动,承接EPC项目的室内方案设计及优化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图纸报审、施工配合和相关设计规范规定的要求,以及应由设计单位承担的其他任务。具体包含项目范围内的室内方案设计、装饰施工图设计、智能化设计、绿色建筑设计、建筑、结构、给水排水、建筑电气、暖通空调、建筑外立面、室外景观、总图专业的设计、各专业设计及预案设计、消防设计及其他专业设计等。施工图设计成果必须满足施工图审查、施工要求,能满足编制清单要求,不得出现二次设计等漏项设计。设计单位需配合招标人及项目建设单位完成施工图优化设计。符合《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要求,符合《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建设工程环境保护条例》等相关文件的规定,质量标准规范,确保设计、采购、加工制造、施工、竣工试验等各项工作的质量,建立有效的质量保证体系。符合现行国家规范、标准,省市标准要求,项目报建审查审批,通过施工图审查、消防审查审批备案等设计工作及后期现场服务工作。
2.5 建设地点: 招标人指定地点
2.6 合作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12个月
2.7 质量要求:施工图设计成果必须满足施工图审查、施工要求,能满足编制清单要求,不得出现二次设计等漏项设计。设计单位需配合招标人及项目建设单位完成施工图优化设计。符合《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要求,符合《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建设工程环境保护条例》等相关文件的规定,质量标准规范,确保设计、采购、加工制造、施工、竣工试验等各项工作的质量,建立有效的质量保证体系。符合现行国家规范、标准,省市标准要求,配合项目报建审查审批,通过施工图审查、消防审查审批备案等设计工作及后期现场服务工作。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 投标人应具有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3.3 拟选派的项目负责人需具有设计类相关高级职称证书或具有国家壹级注册建筑师证书。且须满足下列条件:
(1)设计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设计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设计负责人自2022年6月1日(含)以来承担过类似工程的设计或者工程总承包业绩(类似工程指单项合同总建筑面积不小于8000平方米的办公类精装修工程,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3.4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5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6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 不给予 经济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