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苏能白音华电厂项目防水工程专业分包(项目名称)已由有关部门批准,所需资金来源已落实。
招标人为 徐州长城基础工程有限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江苏广厦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项目招标事宜。
2.1招标项目名称:苏能白音华电厂项目防水工程专业分包
2.2项目编号: JSGS20250616001
2.3标段划分、招标范围、内容及要求:
苏能白音华电厂项目防水工程专业分包内容包含但不限于:1#-3#宿舍、综合办公楼、文体中心、运维宿舍防水屋面及墙面卷材、涂膜防水施工。包含施工图范围中所有内容及工程相关的设计变更、现场签证、洽商记录、技术交底、图纸会审、标前答疑及招标会上明确的内容等。
2.4 甲供材:无。
以上施工范围和甲供材为暂定内容,根据现场情况招标人有权调整施工范围及甲供材范围。
2.5建设地点: 内蒙古自治区锡林郭勒盟西乌珠穆沁旗白音华经济开发区境内,锡林郭勒苏能白音华发电有限公司内
2.6工期要求:300日历天(必须无条件满足招标人的要求)
2.7质量要求: 合格 。符合国家和地方设计技术规范、标准及规程要求,确保通过相关部门的审批。
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投标人须具有防水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近三年在建设部门无不良记录的单位。
3.3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并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4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或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其他公司担任法定代表人,不得是个体工商户经营者;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其他公司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变更信息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系统的变更备案信息为准。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
(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5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6投标人未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8标段划分:共一个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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